工会委员会社会工作者,也叫社会化工会工作者,是工会系统通过社会化公开招聘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,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,是连接职工、企业和工会组织的重要桥梁,专职运用专业方法服务职工、落实基层工会工作,解决工会服务职工的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,是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。
一、核心工作职责
推动工会组织建设
指导非公企业、小微企业、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完成工会组建流程,发展工会会员,重点推动外卖员、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“应入尽入”,同时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,协助完成工会数字化管理工作。
维护职工合法权益
协助职工处理劳动合同签订、工资支付、社保缴纳等基础问题,对拖欠工资、违法辞退等侵权行为,协助收集证据并对接工会法律援助、劳动监察部门;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,协调企业与职工的矛盾,避免纠纷升级;推动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、厂务公开制度,保障职工知情权、参与权与监督权。
提供职工普惠服务
精准识别并帮扶困难职工,落实金秋助学、医疗互助、节日慰问等帮扶政策;搭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,为外卖、快递等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、休息等基础便利;组织普惠性文体活动、职业技能培训,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与疏导,提升职工职业素养与生活品质。
开展宣传教育引导
向职工普及《工会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,解读工会相关政策,宣传安全生产、劳动保护知识;开展思想政治引导,宣传弘扬劳模精神、工匠精神,组织劳动竞赛,动员职工建功立业。
二、招聘基本要求
基础条件:年满18周岁,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,部分地区对高学历或有相关经验者可放宽至45周岁;具备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,多数地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;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法律,品行端正,热爱群众工作,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强度,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与心理素质。
优先条件: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,有党群工作、社工工作经验,社会工作、法学相关专业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用。
限制条件:有刑事犯罪记录、失信联合惩戒记录,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,处于纪律审查阶段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三、岗位管理与待遇
该岗位为劳动合同制,由各级工会直接聘用或通过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管理,薪酬待遇参照当地工会社工标准,由地方工会经费保障,整体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挂钩,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,部分地区会针对持证者发放额外职称津贴。表现优秀的从业者,可定向报考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的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岗位。
相关岗位参考:松潘县总工会2026年公开招聘3名社会工作者